肖明:“救人是警察的天職”
文章來源:湖南日報 作者: 時間:2020-07-20 16:08:06肖明 通訊員 攝
湖南日報記者 彭婷
【名片】
肖明,1994年出生,中共黨員,現(xiàn)任湘潭縣公安局譚家山派出所刑警。因徒手救人,曾被省公安廳記個人二等功。工作4年來,處理各類警情400余起,辦理案件200余起,包括“4·23尋釁滋事案”等一批要案。
【故事】
2016年7月31日,還是見習(xí)警察的肖明接到報警,稱有女子跳樓,他跟著民警迅速趕赴現(xiàn)場。女子從3樓失足墜落,千鈞一發(fā)之際,肖明張開雙臂迎上去接住了她。最終,女子只是腿部受傷,肖明卻當(dāng)場昏迷。
事后,肖明被省公安廳記個人二等功,鮮花與掌聲紛至沓來,他只是說:“救人本就是警察的天職。”
肖明以此為動力,在從警道路上勇往直前。7月17日,記者在湘潭市中心醫(yī)院見到因公受傷、已進(jìn)行兩輪手術(shù)的肖明。病床上,他講述了4年間一個個勇敢救人的故事。他的初心,不曾改變。
2017年的一天,報警傳來,譚家山鎮(zhèn)一名精神障礙人員持刀砍傷家人,一人已倒在血泊中。肖明等4人火速出警。
此時,傷者已被抬上救護(hù)車,傷人者還拿著一把50厘米的砍刀在臥室狂舞。因其精神障礙,民警無法與他正常交流。
4名警察中,兩人為輔警,一人為治安民警,只有肖明是刑警。商量對策后,肖明帶領(lǐng)其他3人飛快地沖上前,借助警械成功制服嫌疑人。
“在你抱住他的那一刻,他的刀差點就落在你身上!”后來,當(dāng)同事將這驚險一幕告訴肖明時,他感到有些后怕。“但警察不能怕,我們的天職就是救人。”看到再無其他人受傷,肖明感到很欣慰。
2018年,危險又出現(xiàn)。一名男子在一樓廚房點燃液化氣罐后,又敲碎玻璃,生吞一把玻璃碴,然后從二樓窗戶跳下輕生。因消防隊離事發(fā)地點比派出所遠(yuǎn),肖明到達(dá)時,消防車還沒來,液化氣罐仍在著火。危急時刻,肖明與同事一道,沖進(jìn)廚房一把抱出液化氣罐,放置在空曠處。因處理及時,除輕生者本人外,這起事故沒有造成其他人員傷亡。
“每一次都與死神擦肩而過。”肖明說,作為刑警,這樣驚險的時刻,他經(jīng)歷過多次。當(dāng)被問及是否會因為害怕而退縮,他給記者分享了一個故事。他說,危險之外,更有溫暖。
一次,一名男子因吸毒被肖明抓獲,將隨身物品寄存到派出所后,男子被送進(jìn)戒毒所。10多天后,從戒毒所出來的男子到派出所領(lǐng)取隨身物品,出門時遭遇瓢潑大雨。
“肖警官,可以借我50元打車嗎?”男子問。肖明沒有猶豫,不僅借錢給他,還開導(dǎo)他回頭是岸。
“這是我最溫暖的一天!”因為吸毒,男子早已與家人斷絕聯(lián)系。肖明的信任,讓他備受鼓舞。后來,該男子不僅還了錢,還戒了毒,生活步入正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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